专家:穆里尼奥更可能因侮辱言论被处3场禁赛,而非种族歧视指控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3:00 来源:足球新闻

2月27日讯 土超第25轮,费内巴切客场0-0战平加拉塔萨雷。赛后,穆里尼奥进入裁判更衣室称赞外籍主裁,并表示“如果是土耳其裁判来主裁这场比赛,那将是一场灾难。”随后又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加拉塔萨雷替补席如猴群般上蹿下跳”。

加拉塔萨雷俱乐部随后发布声明,认定穆里尼奥的言论涉嫌“种族歧视”,并表示将向欧足联和国际足联提出投诉。

对此,体育法律师胡赛因-卡拉艾哈迈特奥卢表示:“此类表述如同‘像猎豹般奔跑’‘像雄狮般撕咬’的比喻,绝非种族歧视,但确属不当言论。此前某俱乐部主席称其黑人球员为‘食人族’的案例亦未被认定为种族歧视。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存在种族歧视行为及言论的认定标准。将穆帅言论解读为种族歧视有违现行法规及纪律条例。”

人权法律专家奥尔罕-凯末尔-坚吉兹指出:“穆里尼奥使用粗俗言辞攻击其他球队支持者的行为确有违体育道德规范,但尚不构成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种族歧视行为。此案更适宜通过民事诉讼而非刑事诉讼解决。若强行适用法律,或可依据土耳其刑法第125条(侮辱罪)展开调查。”

安卡拉大学法学院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系教授德夫里姆-君戈尔表示:“尽管穆帅的言论尖锐且引人注目,但只要不脱离具体语境,应视为赛后情绪化反应,不宜认定为犯罪行为。此类表述多为比赛激情时刻的即兴言论,不具有长期法律意义。”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及欧洲联赛仲裁法官埃明-厄兹库尔特分析称:“经细致推敲,将穆帅言论定性为种族歧视存在法律牵强性。虽此类比喻确属不当且不可接受,需予以处罚,但量刑须遵循适度公正原则。从法律角度研判,该事件应适用纪律条例第41条‘侵害人格权、侮辱、威胁及吐口水’条款,而非第42条种族歧视条款。穆帅更可能因侮辱行为被处以三场禁赛而非种族歧视指控。”

厄兹库尔特最后补充道:“加拉塔萨雷俱乐部无权以种族歧视为由提起诉讼。该俱乐部试图将事件国际化亦无法律依据,欧足联或国际足联均无介入必要。此类事件的处理权应归属土耳其足协及其相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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